「面子」的本质
和以上两种最基础的借贷关系相比,给面子显然不牵扯实物抵押,而与信用贷款更相似。
给面子和信用贷款的区别,在于后者有白纸黑字的法律合约为保障;而给面子的基础只是两人间的君子协定,往往既没有字据,也没有见证人,甚至根本就没有谈判过程,属于隐性合约;出了问题不能用法律手段解决。
一个人如果违反两人间的君子协定,或者不借(给面子)、或者不还(还人情),受损一方的惩戒措施只有两个:要不在将来取消对对方的“信用额度”,不再给对方面子,要不就把这种违约行为广而告之,从而使对方产生声誉上的损失。
所以,有名气的人、公众人物,由于违约成本很高,面子就更大。反过来,平头老百姓,没有名声拖累,面子也会更小。
既然给面子类似于信用贷款,面子本身当然就是“信用额度”。面子的大小,相当于信用额度的大小。
在信贷关系中,信用额度的决定因素有两个,一是还款能力,一是还款意愿。同样,面子的大小由实力和声誉决定。
实力的决定因素有很多,财富只是其中一个,此外还包括官职、职称、社会地位、社会关系等,都是些能调动社会资源、影响他人的资产。
其中,由于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直接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影响面,和面子的两个决定因素同时相关,所以这些“虚的”东西反倒比财富更能带来面子。
对大多数人来说,声誉是一个只能定义到小范围的概念:一般人没有全球声誉、全国声誉、全省声誉,甚至全市声誉;往往只有亲朋中的声誉、同事中的声誉、同学圈中的声誉、同乡中的声誉等。
因此,在大的或是人员构成是暂短、临时、多变的社群中,由于声誉的影响有限,面子不起作用。只有在小的、并能长期保持稳定的社群中,面子才起到重要作用。